關于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 2020-2021醫保年度參保繳費的...

2020-05-07 10:30
摘要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以下簡稱“重疾補充保險”)是 2015 年深圳市政府推出的重大民生實事之一,旨在有效減輕重特大疾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由深圳市醫療保障局主辦。重疾補充保險 2020-2021 醫保年度保費标準爲 30 元/人/醫保年度,保障時間爲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日。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可通過醫保個人賬戶劃扣、個人自費兩種方式自願辦理參保繳費

關于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 2020-2021醫保年度參保繳費的提示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以下簡稱“重疾補充保險”)是 2015 年深圳市政府推出的重大民生實事之一,旨在有效減輕重特大疾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由深圳市醫療保障局主辦。重疾補充保險 2020-2021 醫保年度保費标準爲 30 //醫保年度,保障時間爲 2020  7  1 日至 2021  6  30日。2020  5  1 日至 2020  6  30 日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可通過醫保個人賬戶劃扣、個人自費兩種方式自願辦理參保繳費,具體如下:

一、醫保個人賬戶劃扣方式參保

1.适用人群2020  5  31 日個人賬戶餘額大于等于 5585.4 元且在2020  6 月未申請不參加重疾補充保險的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

2.劃扣時間深圳市醫療保障局于 2020  7 月初進行個人賬戶統一劃扣。

3.申請不參保辦理方式

 1 ) 登 錄 個 人 網 上 服 務 系 統 申 請 ( 網 址 :https://sipub.sz.gov.cn/hspms/),在 2020  6  1  9時至 2020  6  30  18 時期間,參保人按提示進行不參保操作。

2)手機短信回複:在 2020  6  3 日至 2020  6 10 日期間收到“個人賬戶足額劃扣參保”提示短信的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如申請不參保的可以短信回複“N”,回複截止時間爲 2020  6  20 日。注:已短信回複“N”的參保人如需重新申請參保,可在 2020  6  25  9 時至 2020  6  30  18 時登錄個人網上服務系統進行申請操作。

二、個人自費方式參保

1.适用人群不适用于前述參保辦理方式的我市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

2.辦理時段2020  6  1  0 時至 2020  6  30  24 時。

3.辦理途徑

參保人可關注“深圳醫保”、“深圳人社”、“深圳社保”、“深圳”微信公衆号,“深圳”APP 了解相關資訊,通過“城市一賬通”微信公衆号辦理參保繳費,或攜帶身份證件、社保卡前往深圳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的平安服務窗口現場辦理參保繳費。請有參保意向的員工按上述時間及方式參保。如不清楚個人賬戶餘額是否大于等于 5585.4 元的,可參照附件《查詢個人賬戶餘額操作流程》進行查詢。另:本次重疾補充保險僅适用于社保參保地在深圳的員工。

 

綜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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